云南省2021高职扩招较后一年啦!

qujing
2021-08-28 浏览282次
摘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校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基调,切实把稳固提升高职扩招规模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招生、人才培养、就业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任务目标。
二、加强组织-,完善措施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19〕60号)要求,为加强对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组织-,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等部门联合成立-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全省高职扩招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1.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工作组:
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负责五年制学生转段入高职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学校完成高职扩招专项招录工作;
2.退役军人工作组
由省退役军人厅牵头,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指导退役军人身份审核并按时反馈省招生考试院;
3.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工作组: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牵头,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审核人员身份并按时反馈省招生考试院;
4.高素质农民工作组:
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督促指导各州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素质农民(原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审核人员身份并按时反馈省招生考试院;
5.经费工作组: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执行国家和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督促各地落实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制度。
各工作组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类群体的宣传动员和身份界定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具体措施,共同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统筹管理。
三、明确操作规程,细化工作要求
(一)考试报名
1.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云南户籍或居住证;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和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2002年9月30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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